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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某部舞台灯光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二次)
    新闻分类:最新招标   作者:舞台灯光设备采购    发布于:2024-10-314    文字:【】【】【

    某部舞台灯光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二次)

     

    项目概况

    某部舞台灯光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乔泰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108室或电子邮箱申领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ZDLZWD-WC1007

    项目名称:某部舞台灯光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物资

    名称

    技术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备注

    01

    LED帕灯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要求”

    20

    合同签订之日起 30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辽宁省沈阳市甲方指定地点

     

    02

    LED侧光灯

    8

     

    03

    LED柔光灯

    8

     

    04

    LED耳光灯

    8

     

    05

    光束摇头灯

    12

     

    06

    调光台

    1

     

    07

    线缆及配套辅材

    /

     

    08

    安装调试服务

    /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一)项目概况: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项目预算:12.00万元

    3.最高限价:12.00万元

    4.本项目第  1  包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30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有意愿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供应商管理系统(互联网网址:plap.mil.cn)进行注册。依托电子招投标系统实施的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必须完成注册,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9日  至 2024年11月0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乔泰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108室或电子邮箱申领

    方式: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LNQT2018@163.com。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二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文件售后不退。

    报名咨询电话:024-23883380-8001/8002。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乔泰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沈阳市浑南区高歌路5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111909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90930分。

    (三)投标地点: 乔泰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沈阳市浑南区高歌路5号)  。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五)、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        

    联系方式:金新,181004122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乔泰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高歌路5号            

    联系方式:李默、刘映彤、周金昌,024-23883380-81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默、刘映彤、周金昌

     话:024-23883380-8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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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次数:106  更新时间:2024-10-31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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